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第371章 从细节处入手
7月8日星期一 上午8点半。
“叮铃铃....” 金胜正在洗漱的时候外间手机响了起来。
放下毛巾快步走了出去。
是一个座机号码。
0530开头正是当地这边的。
估计是检察署打过来的。
“金律师嘛我是乔庆瑞。
” “哦...乔检察官你好。
” “你申请调取的两个新证据目前已经在我这边了。
” “多谢乔检我马上就过来。
” “好我就在办公室。
” “...........” 结束通话后金胜也加快了速度。
同时发了个信息给施磊和蒋梦瑶。
9点钟一行三人准时出门。
几分钟的路程很快就进入了检察署。
还是三楼办公室。
金胜敲过门后径直走了进去。
“乔检察官早上好。
” “你们好。
” 乔庆瑞递过一个文件袋道:“这是时小迁的所有前科记录。
” “里面还有他在案发当晚从那个地方进入的视频截图。
” “至于他身上其它财物部分暂时还没有定论。
” “治安方面也解释过详细的原因认为与本起案子并无直接关联便做了另案处理。
” “关于你提的情景模拟由于得协调各方目前领导正在考虑当中可能还要一段时间。
” “但为了案子能更好查清事实估计同意的概率很高。
” “还有你提到的三次讯问两次笔录的情况我也向负责此案的主办警官进行了查证。
” “第一次是在案发后不久只属于普通询问性质所以并没有形成正式的笔录。
” “你在卷宗中看到的两次笔录一次为治安局审讯室另一次是在看守所内。
” “但很遗憾同步的录音录像只有看守所这一次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 “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严格规定之外。
” “治安机关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录音或者录像’。
” 金胜表情平静实则心里冷笑不已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 里面没问题才怪。
就是不清楚乔庆瑞是否也参与了其中。
自己看过两份口供有‘异议’的正是治安局这一份。
在看守所那次郭立民很鸡贼搞了引导性提问干脆避开了关键点。
乔庆瑞作为一名检察官自己都打出明牌了他不可能会看不到。
想玩....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
但先说好玩出火可别怪我。
先是伸手接过文件袋金胜才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那看来这位郭警官接下来要有大麻烦喽。
” “他可能忘记了一点卷宗里有一份伤情鉴定报告。
” “给出的等级是:重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治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一旦涉及致人重伤的案件无论起因是什么在讯问过程中必须要进行同步的录音录像。
” “既然眼下没有那第一份笔录就要作为‘非法证据’直接予以排除。
” “因为我实在不清楚其中是否涉及了‘诱供’、‘逼供’.....等非法手段。
” “而这第二份正是基于第一份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说明。
” “因此同样要予以排除掉。
” “哪怕到了法庭上我相信法官也一定会支持这个论据的。
” “乔检察官你说是这个理吗?” 金胜的话音落下耳边纸张翻动、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
办公室内突然变得极度安静。
众人立即也都抬头看了过来。
目光各有不同好奇、看热闹、探寻....等等。
但心里都浮现了一个问题所以这是准备正面硬刚吗? 大家都是专业人士金胜口中所引用的法条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严格算起来郭立民都能称得上失职了..... 真要是上了法庭说不定连法官都会骂娘。
乔庆瑞此时皱着眉头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了张嘴刚准备说话的时候金胜又继续道:“结合案卷中所有资料、证据我是不是还能这样说。
” “时小迁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后被马义阳追上。
” “妄图带着偷盗而来的财物脱身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开始攻击。
” “由于马义阳服过5年的兵役体格健壮接受过严格的训练。
” “所以在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无奈反击才将对方击伤。
”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 “乔检察官你觉得呢?” (Double Kill) 连续两个问题金胜直接把乔庆瑞给问得有点懵。
但他也不是毫无准备。
就晃了几秒钟便回过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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